《长明灯》讲述了吉镇中有个“疯子”要熄灭长明灯,而人们进行保卫站的经过。地点是灰四婶的茶馆,庙门前和四爷的家中。以三角脸,方头和阔亭的言行为贯穿全文的线索。文中他三个因为保护长明灯,而有机会和郭老娃等人一起坐在四爷家议事,表明捍卫长明灯的是地主和农民结成的联盟,近一步说明
当时人们的愚昧落后。人们出门看皇历,誓死保护长明灯,更加说明人们的无知。全文以人们的对话为主体,掺杂肖相描写,使文章维妙维肖。
在《长明灯》里,小说的结尾是,被囚于社庙的疯子“一只手扳着木栅,一只手撕着木皮,其间有两只眼睛闪闪地发亮”,说着“我放火!”这是一种坚守的姿态,鲁迅是把疯子当作了“不问成败而要战斗的人”25,即便失去了行动的自由,仍然坚持思想的独立,从而把“无路可走”的境遇中的“绝望反抗”作为个体无可逃脱的历史责任,把义无反顾地执着于现实抗争作为人的生存的内在需要。这种持相当明确的坚守姿态的人物在鲁迅的小说中并不多见。
鲁迅在介绍《彷徨》时曾说:“技术虽然比先前好一些,思路也似乎较无拘束,而战斗的意气却冷了不少。”我尤其注意到鲁迅所谓的“战斗的意气却冷了不少”的自我评价,不管这“战斗的意气”是指启蒙的动机,还是指被“前驱者”所激发的热情,总之,在“冷了不少”的心态下仍能创造出疯子这一形象,其意义和价值非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