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食材进餐馆”,顾名思义,就是一些食客自带食材(鸡鸭鱼肉等)下馆子,然后吩咐店家帮忙烹煮,给店家一些烹饪的费用。通常情况下,也可以让店家留下一部分食材。比如一顿饭带一只鸡下馆子,答应店家留半只鸡,只给烹煮另外半只,那么烹饪的钱就免了。
倒不是说钱不钱的事儿,基本上“自带食材进餐馆”的都是一些农户或渔夫,他们常年在外工作,下馆子是经常的事儿,可他们又没有什么钱,只有一些食材原料。多年下馆子,会跟店家建立起一段相对融洽的友谊,因此造就了“自带食材进餐馆”这种情况。
实际上,这种现象在以前比较常见,当今的人们很少能见到这种现象了,这不免让人感到有点惋惜与遗憾。老实说起来,“自带食材进餐馆”这属于咱们古代的优良民俗民风啊,带给我们无限乐趣与美食享受。就比如一位渔夫,今天打上来一条大鱼,还是活泼乱跳的,新鲜得很。就趁着鱼活着带进参观,跟店家说一声:“嘿,店家!大鱼给我烧半只,另半只你们自个留着用哈?!”店家见好,也很客气答应:“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