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用一则短文传达《公民凯恩》的意境呢?首先反复地观赏它。这绝非戏言,《凯恩》或许是首部美国出品且值得观看一遍以上的影片。它象征着野心、辉煌和败落。如果你(与1941年的多数人那样)想看一遍就理解一部电影的内涵的话,这会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如此说来,拍摄《公民凯恩》意图在于逆美国潮流而上。
雷电华史无前例地将奥逊·威尔斯招至麾下,希望这个童心未泯的年轻人能够将神奇从剧场和电台带到电影中。传言制片厂曾赋予他“全权制片”的绝对权力,这并非事实,但他所拥有的自由和最终剪辑权就足以使他在好莱坞四面树敌,且终身难以摆脱。似乎是业界的一声令下:“换个胃口,拍些文艺片吧。”于是乎诸如刘别谦、史登堡和霍克斯等人的“轻松”艺术便遭到了冷落。
随后,威尔斯及其手下编剧赫尔曼·J.曼凯维支(Herman J. Mankiewicz)、他的好友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将目标锁定在报业大亨威廉·兰道夫·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身上,这实为自毁前程之举。而且这还是该影片第一片混乱的乌云,因为它描绘的其实就是奥逊·威尔斯本人的故事。这部影片的主人公是一个神奇小子——充满魅力却很虚荣——抵御这样一个银幕角色,对于威尔斯几乎是无法完成的微妙挑战。
因此,这部媒体大亨的传奇,实际上是一个围绕着奥逊·威尔斯展开的奇怪故事——他是位神童、天才、大师,却身体孱弱。影片中充满着矛盾,并企图表达着某些深刻含义。在摄影师格雷格·托兰德(Gregg Toland)的帮助下以及自身对德国表现主义的谙熟,威尔斯在摄影棚中找到了一种华丽的哥特式风格,巧合的是,这种风格正是黑色电影的拍摄要素,且与凯恩的塑造形象堪称绝配,这位无耻之徒深陷在一个巨大角落里,顾影自怜的形象被凸现。
但是,威尔斯是个出色的故事家,激情从他的故事中溢出来(其性格的另一面,厌倦,最终成为其个人和创造力之敌),他决心拍摄一部影片,使之超越众多美国影片,并去暴露那些影片的平庸。当然,毫不夸张的说,这些目标在1960年时就已实现,但是当时威尔斯正处在与的凯恩一样的那种众叛亲离的生活状态中——一种《伊甸园以东》(参见78—79页——原文有误)中的生活状态,没有任何的情感依托。
那么,它还是一部伟大的影片吗?是一部无法超越的作品吗?当然,它还是一个难解的魔咒,不仅施加在威尔斯本人甚至施加在整个美国电影界。威尔斯无法再次超越《公民凯恩》,甚至整个电影界也一样。这样一来,《公民凯恩》会永恒地被评为最佳影片,足以让你认为电影媒体已经死掉了。但又有什么理由不评它为最佳呢?《公民凯恩》选择了位年轻的制片人,它是一部讲述死亡的电影,它描述了死亡对后世之影响,以及人们如何对已故之人进行评价。在这部影片的影响下,许多年轻人走上了从影之路。同时,对于这些人相形见绌的造诣,它又成了一个冷眼旁观者。如果我们能够忘掉《公民凯恩》的成就,至少能重现它的辉煌那该多好,但这不可能的。不知何故,自《凯恩》诞生以来,几乎每一部佳片中我们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它是如此辉煌,如此动人,历久弥新,时至今日仍然充满着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