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文学有一定了解的朋友相信都听说过欧阳新在翰林院任职期间修改一个典故用了六字简言,为“逸马杀犬于道”。
故事发生在古代,原来是有一位文人请教欧阳修,让其帮忙修改一篇故事:“一批飞驰的烈马踩死了一只躺在路边的黄狗。”其中一位欧阳修身边的文人就说:“烈马踩死黄狗”,话虽然是这样,不过显得没有文气,而且让人搞不清楚。所以欧阳新又补充道:“逸马杀犬于道”。这样的概括折服了在场的所有人。
然而,说到这一故事,我不得不表示这样太过简洁,也未必是好事。因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拥有文人这样的思维能力,我们没有这么强大的想象力与理解力。因此,我们还是要先从基础学起,等到自己真正拥有了一定的文学才能,才慢慢简化。
啊!“逸马杀犬于道”,我现在还玩不起啊!